为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,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,11月3日-4日,省委政法委会同省司法厅、省农业农村厅,由二级巡视员郑重带队组成督察组,实地督察亳州市法治乡村建设改革工作。
3日下午,督察组先后来到蒙城县法治文化公园、庄周街道前杨社区和岳坊镇,实地察看了岳坊镇综治中心、派出所、信访办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,详细了解了镇涉农行政执法、司法保障、普法宣传、公共法律服务、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工开展情况。在庄周街道前杨社区,实地察看了村民法典广场、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、村普法学校、村民说事室等,听取了蒙城县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汇报,同时查阅了相关工作台账资料。
4日上午,在亳州市召开了法治乡村建设改革工作督察座谈会,市委常委、市委秘书长、政法委书记、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刘中汉主持会议,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、市司法局局长孙光华作全市法治乡村建设改革工作整体汇报,市纪委监委、市委组织部、市中院、市检察院、市公安局、市农业农村局等14家单位结合部门职责进行了专项汇报。
在听取各单位汇报后,督察组对亳州市法治乡村建设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,各项工作协同部署,重点工作全面推进,经验总结系统全面,同时也指出了亳州法治乡村建设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、共性问题,并针对进一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出三点意见。
一是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。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,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内容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、始终坚持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,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省重大决策部署,确保法治乡村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。要把法治乡村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,纳入本系统、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,做到与部门工作同部署、同落实。要通过实地督察、调研访谈等方式,摸清法治乡村建设推进现状,全面检视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,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。
二要突出工作重点,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。要认真对照我省《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》明确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,围绕法治乡村建设11个方面62项措施,深入推进涉及农业、农村、农民领域的地方立法、行政执法、公正司法、乡村普法及公共法律服务等项目内容。要加大农村普法力度,逐步培养对法治的尊崇和信仰。要强化乡村司法保障,推动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、公安机关妥善办理涉农纠纷案件,依法打击和处理破坏农村生态环境、侵占农村集体财产、侵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违法犯罪行为。要建立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,开展农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,净化农村社会环境。
三要坚持守正创新,着力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水平。法治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,涵盖了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。要加强组织领导,及时研究解决法治乡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,推动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,强化政策、资源保障和力量配备。要推动建立法治乡村建设协调机制,形成法治乡村建设合力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,因地制宜探索乡村治理有效实现形式,培育可复制、可推广的,具有本地特色的乡村依法治理先进经验。确保到2022年,全面实现法治乡村建设“两完善三提高”整体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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